《浙江工商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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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桥, 江南忆

摘要:八字桥, 江南忆   我是一个绍兴的姑娘,过去是,将来也是。小时候常常想,为什么自己不在其他大城市,而是在绍兴平平静静地生活。渐渐长大,我越来越觉得幸运。绍兴像一朵悄悄绽放在江南的花,静静散发着自己独特的味道。在绍兴长大的孩子,大多被这里浓郁的人文气息所感染,腹有诗书气自华。   许多人来绍兴,只是为了鲁迅故里,有时也会去沈园、周恩来祖居看看。每逢节假日,路过被堵得车水马龙的鲁迅故里,总会替不远处的八字桥感到惋惜。但更多的却是自己所爱之地不被人发现的小雀跃。   八字桥和广宁桥直街相连,都还保留着古朴的色调,虽然加了一些人为的保护与改造,但整体上依然是那条慢慢悠悠的老街,走在街上仿佛置身于木心先生笔下“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生活。   中午去的八字桥,虽是凉秋,但天依然留有一丝温暖,就这样在八字桥上慢慢地走,轻轻地讲,一下午的时光被拉得无限长,无限温柔。   偶尔还能遇到划着乌篷清理河道的人,他们也像是这八字桥的一处景,或许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是同样的性子,愿意让时间慢慢地走,不紧不慢,不慌不忙。   这里的民居有些经过了翻新,从外观上看似乎是以竹为原材料,颇具古韵。门口挂上了形似过去煤油灯的灯盏,在金色的余晖里显得安静而温暖。不过大多数还是原来青瓦白墙的模样,就这样倒映在清亮的河水中,与石板路上的花丛相得益彰。偶有涟漪,倒影随之微微浮动,吞没了一切细碎的声音,只剩下日落的光景。   我站在桥上,目光越过桥沿的绿叶,纵览河景。河岸边的石阶很矮,年轻或年长的妇女在这里和水捣衣,水花激荡间,是对自家捣蛋孩子的嗔怪,是爽朗的笑声,是朴实的邻里情。年幼的孩子们则挽起裤腿将脚丫伸进河水嬉戏,稚嫩的脸上是肆意纯真的的笑。常常能看见互相串门的邻居,就在家门口笑脸盈盈,他们大多是上了年纪的长辈,但言语之间流露出的温情和亲密,往往让我忽略了他们颤颤巍巍的步子。   在这个家家紧闭大门各自生活的时代,八字桥的人们依然保持着过去出门就能照上面,随时都能拉家常的温馨。或许真正打动人的并不仅仅是这里静谧古朴的景致,还有那些愿意展现温情与善良的人们。   如果可以许下一个愿望,我希望这座八字桥里的人与景永远不被打扰,就这样安安静静,如世外桃源一般。

灯火处, 纸墨飘香

摘要:灯火处, 纸墨飘香   每次出门,我都会带上一本书。在一万米的高空,狭窄的机舱里,它安静地陪伴我,安抚我与地面失去联系的不安。在地下十几米,嘈杂的车厢里,压抑闷热,还是一本书,像一阵清风,吹散所有的躁动。它陪着我去了许多地方,在多佛的海岸,在飘着雪的伦敦,在广阔的英吉利海峡,在落日下的罗马,我不用害怕,因为知道,它一直静静躺在我的书包里,等待我进入它的世界。什么时候起爱上了书呢,懵懵懂懂的年纪吧。只觉得老妈捧着书的样子很酷,开始装模作样也翻开家里一本本书,字还没识几个,却已经为它的魅力攫取。记得看的最多遍的是一本伊索寓言,封面上有一头驴,翻的纸都失去了韧性。也许是喜欢书里的描述的遥远国度,也许是喜欢短小风趣的情节,每晚睡前都会翻很久。书陪着我长大,家里的书柜总是满满当当的堆不下,妈妈总爱坐在阳台静静地读一本书,阳光穿透她的发丝,很温柔。书对我,像是一个安宁的世界。   十几岁时,早上醒来,脸上总是盖着一本书,不知不觉地习惯了伴着书入眠。梦里拉着主人公的手随他一起感受他的感受,想象一个陌生的世界。每天放学,最享受的事就是坐在阳台上看书,看到太阳落山,光线很暗淡才咋地如梦初醒。那几年,读了巴尔扎克,读了雨果,读了马克吐温,似是而非地懂了些,又好像什么都没懂。有时会情绪激动地为人物的遭遇愤愤不平,有时会心痛地流下眼泪。离欧洲,离俄罗斯很远,但对于美的感受,似乎是一样的。   辟了一个小柜子放书,那里成了我的秘密基地,常常认真地一本一本摆放好,每一本都是个宝贝。进了高中,开始喜欢读人物传记,第一本是稻盛和夫的《活法》,算是第一次接触了别样的价值观。那时马云刚发迹,还不是很有名气,读了他的人生,才发现,挫折并不一定是糟糕的。读了俞敏洪,那又是一个不一样的人。每个人的人生,按照他的性格,经历,形成了他独有的处事思考方式。人生的际遇,总是说不清的。偶尔也会读一些杂文,鞭辟入里,一针见血的句子,总让我有些不适应,大概我还是更向往一个乌托邦的世界。高中的生活是惨淡的,如今回忆起来简单的美好,但也确实压抑的可怕。每次得空看一本书,我都好像一颗久旱的草受到甘露的滋润,那样的世界好像才是人活的世界,叛逆的我常这么想。始终提不高分数的时候,受挫的时候,那些故事,又像是无形的支撑,鼓励我站起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书陪着我走着,走过高中时的迷茫,不知未来在何方。它安静地躺在我的手中,不言语太多,默默地指点我,问题的答案隐藏在字里行间。渐渐地我建立了自己的人生观,我有了自己的方向,也开始尝试不同门类的书。读美学,读哲学,读经济,读历史,世界是那么广大,一生都不够探索。在有限的生命里,我只能在我喜欢的领域寻找些什么。   爱上了旅行,边走边看,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从看书到了阅人,我发现每个人是一出绝妙的戏剧,无可复制,悲喜交加。我爱上了观察每个人的神态,举止,吆喝的小贩的打扮,声音,或是一个在雨中起舞的男人。那么生动,就像那些年我在作家们笔下读到的。我尝试着写了些自己的小说,摸索写小说的方式,原来,小说来自于我的经历,我的感受,我所在的世界。那些擦肩而过的人,成为我笔下的人物,那一草一木,我像画家一样刻画下它们的模样。当我再翻看曾经那些一知半解的书,这回,我好像真的和他们面对面交谈了,触摸到了文字背后他们的灵魂。   每次旅行到一个城市,我最喜欢的便是逛书店,这常常能耗上大半天。一本本打开,寻找那本有缘的书。说来也奇怪,常常买回家的书都十分对我胃口。徜徉在一个个国家,城市的书店,感受不同的阅读文化,是我最爱的事了吧。不知什么时候起,书成了我心的归宿,成为了一种象征。也许像米兰昆德拉笔下的特蕾莎,书是她秘密兄弟会的暗号,而书对我,就像儿时阳光下妈妈安静阅读的样子,成了宁静的象征。   书是那样神奇,它小小的,却蕴藏那么丰富的一个世界。那是一个时代,一段情感,一些纠结,一些抗争。它是作家的全部,随着一个个读者的打开,书里的世界和我们所在的世界平行展开。我喝一口水,书里的恋人在拥吻,合上书的时候,一切的想象又戛然而止等待下一次的演出。作家的智慧,情感,就这样不断延续,诉说给每一个有缘人。   有时候我在想,书是不是一种逃离呢,逃离现实的生活。我常常想做一只鸟,一只海鸥,可以自由地飞翔。没有束缚,没有繁杂的心绪。未来,好像一团看不清的迷雾,虽有时会退却,捧着一本书,却也笃定许多。人生总有一份安排吧,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我常常坐在椅子上仰望书柜,再抽出一本细细品味。书告诉我答案,书驱散我的孤独,书治愈我的伤口,它总是默默陪伴我,不言语,不张扬。一盏灯,一本书,足矣,灯火处,纸墨飘香……

行走商大

摘要:行走商大 黄虹/摄 连超/摄

风暴继续,港片还在

摘要:风暴继续,港片还在——小评《贪风暴4》   伴随着略显震耳的开场音乐,几位老牌香港演员的名字映在屏幕上,这场新一轮的“风暴”拉开了序幕。   九十分钟左右的电影,看完的第一感觉是“酣畅”,不论是监狱中的拉帮结派,还是安全屋中的枪战,抑或直升机上的肉搏,沸腾打斗的场面延续了港片打戏一贯的淋漓酣畅。   突然想起寒假看的电影《廉政风云》,同样的题材,类似的风格,但在情节的节奏把握上《反贪风暴4》还是略胜一筹。人物之间的“矛盾”大致可分为三类—— 陆志廉与狱中帮派斗智斗勇,陆志廉与ICAC人员密切联络,ICAC人员与曹元元父子的追踪躲避。巧就巧在每一环之间的情节安排都紧锣密鼓又有条不紊,紧凑集中的安排中不断出现反转,让人移不开眼球,相比之下,《廉政风云》的情节行进则略显拖沓。   情节的稳步进行中插入了大量线索细节—— 警长掉落了钥匙才让陆志廉有可乘之机;陆志廉偷来的证据在警长搜查时藏在脚底,抬脚时才发现是王蓝禄宝宝的画像,真正的证据则被他含在口中;刚毕业的警官王家安成为ICAC的内外接应,提供手机并两头牵线……一步接一步的线索依次浮出水面。   最经典的镜头还要数结尾部分的几段回闪,狱中的“黄老邪”竟然成为了ICAC的卧底,给曹元元泄露陆志廉的身份不过是引导他提前假释,为的就是让ICAC一网打尽,而他自己也因此立功而被“提前假释”,果然“ICAC是最讲信用的”。作为港片的经典环节,镜头回闪在紧张刺激的情节后揭露真相,给细节完满润色,让逻辑合情又在理。   在情节的行进之外,电影还融入了很多人文情怀。最让人同情也最讨喜的角色莫过于阿禄,增添笑料之余也成了传递证据的关键人物。调侃曹元元的潇洒刘海,教导陆志廉“新人要选好帮派”,甚至爆出金句“坐牢一个月连租房带吃饭能省一万多港币,坐牢才是香港年轻人唯一的出路”。而他自己,从最开始以坐牢为荣,后因为宝宝而改变自我,虽然略显老套,但“希望我也能做一回英雄,让宝宝为我骄傲”的情怀铺垫的确为他帮助破案作出了合理解释。而头号反派曹元元也反映了现实中原生家庭存在的一些问题,家里有钱却缺乏安全感,所以最讨厌别人背叛自己;和老爸关系僵硬只不过是想证明自己得到认可……细细推敲不难发现,既有讽刺现实的笑料,也有反映问题的隐喻。   抛开电影的拍摄技巧,主题部分的内容得到了很好的彰显。首先 香港廉政总署的工作人员为破案潜入狱中、冒险受伤可谓敬业,其次,香港廉政总署及大陆办案人员的相业合作促进了曹元元父子双双落网,最后,几个涉案人员的判刑情况一一闪视,相关文字点明了“反贪”的主题,使整个故事紧扣主题,坏人落入法网和大团圆的结局都作了良性的暗示。   从情节到情怀再到主题,这部电影的总体表现让我觉得良好。推理反转扣人心弦,打斗枪战过瘾带劲,复古甚至略显浓、阴郁的镜头色调等无一不贯彻了港片的特点。虽然安全屋不安全、直升机特效雷人等槽点的确有待精益求精,但这部电影不论是故事还是主旨都已然完成了它的使命。只要这场风暴还能燃起我心中的热血,那么它就是成功的,风暴继续,港片还在。   黄虹/摄 连超/摄

摘要:绊   陪伴,终不长久。最后的最后,终成牵绊。一方的解脱,却成了另一方永远的思念,这是陪伴的副作用,无法消弭。   看完《浮生六记》,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闺房记乐》。沈复与芸的夫妻生活虽说平实,但芸深受沈复的疼爱。芸的早逝,亦足令人扼腕。在那个年代,有一个如此疼爱自己的男人,算是极好的了。在读这篇文章时,我总是想起外公外婆,想起他们之间的那份情。   二零一三年的九月五号,八月初一。外婆很突然地离开了我,那是高一刚开学的日子。在外婆出事的那天晚上我给家里打过一个电话,问过家里最近可一切都好?老妈说,你怎么了。我回答,没什么就想问问。妈妈搪塞了我,没有给我正面的答复。或许那时我就应该深究,但我并没有。两天后,我的班主任把我叫了出去,说我外婆快不行了。我惊得没说一句话,跑到校门口等妈来接我。上车之后,我妈说出事的那天就是我打电话的那天,那个因为隐隐不安打的电话可能就是一种无名的呼唤。到了外婆家里,我看到躺在床上的她已经闭上了眼睛,没有任何表情,一大家子人都在天井,都坐着,面色肃穆,安静得让我窒息。一切都太安静了,我穿过天井,穿过前厅,穿过外婆家的月洞门,直奔河埠头,控制不住的泪水倚面流下,往昔的种种充斥头脑,我很不喜欢这种感觉,很不喜欢。差不多过了十几分钟,我再踏进她的卧房的时候,大爸爸告诉我说外婆刚咽气。我倚在门上,仿佛成了没有魂魄的躯壳,无神地看着妈妈她们给外婆穿衣服。那时候的我想去拉她的手,但大人们不允许。到现在,我都遗憾没有坚持自己当初的那份执念。   当外婆被抬到祠堂的时候,已经是那天的深夜,长辈们都回家整理东西准备明天的事情,我坐在棺材的旁边,看着她,一夜。   那一夜,是我第一次无眠。坐到天明,奶奶拉我出去,我执意不肯。有些东西我想在那个时候补上,却又什么都没做,就只是静静地看着,就想这么安静地陪着她。我的脑子里想的、心里念的都是往昔岁月。   就这样又过了一天。第三天尸身要拿去火化。全家进内室的只有我一个,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点都不畏惧。通过投影,我看着那些被子、衣服一点一点地烧没。我眼睁睁地看着血肉被除尽,最后只剩下一堆骨头,一堆红色的骨头,那是炽热的。当尸骨送出来的时候,迎面袭来一股热浪,我带着手套,把她的骨头装进盒子,一块一块地,小心翼翼。热气透过手套,感受到的是她的余热。   当时的感觉,我不会忘。哀伤:满房间都是哭声。遗憾:她生前我对她还不够好。总以为外婆还会陪我很久的,至少没有那么快离开我。陪伴之时,并没有多珍惜;离开之后,却只剩下牵绊。一开始我以为我是最挂念外婆的那个人,甚至超于妈妈。但后来我发现,更有一个痴情人,对她的思念远胜于我—— 那是我外公。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外公对于外婆的挂念,有时候让我生羡。   自从外婆走后,外公把她的东西,一切有关的东西都放在卧室。把照片放在床头,把那些年他们一起用过的钟都挂在墙上(有六七个吧),每一个钟的年纪都要比我大很多,却都还在走,走得不紧不慢,好像还在走着属于他们两个的时光。现在每次去他家,他总要讲他和外婆的故事,总要讲当初带着姐姐和我一起游山玩水的日子。   那段日子,也是我最难忘的。那时候根本就还没有下面的这些弟弟妹妹,只有我和姐姐两个人。那时候也还没有上学,还小。外公骑着一辆三轮车,载着我和姐姐,当然还有外婆,可以说踏遍了附近所有的山水游玩之地。带着我们看风景,在泉眼嬉戏,在山里教我认识好多动物,有像百足虫、竹叶青什么的,我现在如此大胆,应该就是那时候练出来的吧。   很感谢有那些回忆,很美好。那时候手机什么的都没现在这么好用,否则就能定格更多美好了。不过,我好像更希望那时的一切就像现在一样,只存在于我们的记忆里,有种这些只属于我们的感觉。虽然照片会留存得更久,但是逐渐模糊的记忆会一遍遍地促使我去记住,去想起更多和外婆在一起的日子。   时间流走了,我长大了,外婆老了,她变得很爱唠叨。我就不爱花很多时间和她在一起,和外公相处比较多。因为外公会放任我玩泥炮弹,自己做的那种,然而外婆总嫌那个脏。   所以长大后的几年,我并没有留下太多关于外婆的印象。但现在我却有了更多对于外婆的记忆,而这一切,全都来源于外公。他真的很爱很爱她,爱到骨子里。只要一点点侵犯到外婆甚至关于她的一些已经不存在的东西,他会动怒,他会极力地呵斥。   去年,上李家村进行大改造,需要拆房子,外公死活不同意。从占地面积讲,现在的别墅比以前缩小了两倍,他那时候死活不肯。除了占地面积,我觉得更主要的是那是他和外婆一起生活的地方,他怀念,他不舍,他想拥有所有一切有关她的东西,最好一直都是。最后做通思想工作后,外公让我拿着相机,拍下了老房子的角角落落,甚至是墙上的一株草,角落的一口缸,天井望过去的那片天。这片在他认为只属于他们两个的小天地,我拍的照片总共有三百有余,他让我冲印出来,每天看,每天看,这是他睡前每天必做的事。   在我看来,在外公眼里,照片不仅是照片,他能想象外婆在哪个角落里干过什么,照片里暗藏着许许多多只属于他们的回忆。   从前是外婆陪着我们,陪着外公;现在是外公守候外婆,绊着关于她的一切。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这句话一点都不假。失去的人不一定就逝去了,她从前的陪伴便成了他今生的牵绊。一但绊住了,就不会解开,就算外公也离开了,还有我。有一个曾经陪伴之人,至少不会—— —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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